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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关于“2021年中国毒理学杰出贡献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01点击:166次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毒理学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中国毒理学人才工程建设,推动学科发展,表彰和奖励在毒理学科学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中国毒理学会第七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决定2021年继续实施《中国毒理学杰出贡献奖》的推荐评选工作,并将在2021年第九届亚洲毒理学会大会上颁奖。

       现将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2021年中国毒理学杰出贡献奖,按照《中国毒理学会科技奖励章程》(附件1)和《中国毒理学杰出贡献奖实施细则》(附件2)要求,严格掌握标准,限额推荐。推荐名额见附件3。

二、推荐、申报渠道
       1、单位推荐,是指中国毒理学会所属专业委员会和在中国毒理学会备案的省级毒理学会推荐。单位推荐应通过民主程序,广泛征求委员或理事意见,择优推荐。
       2、个人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毒理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荣誉理事长可以个人推荐。每位候选人须获得2名院士或3名理事长/副理事长/荣誉理事长推荐。有推荐资格的个人,每次最多推荐2名候选人。
推荐人须独立写出对所推荐人科学技术水平的评价意见。

三、推荐申报方式

       推荐申报须登录中国毒理学会网站的“2021年中国毒理学杰出贡献奖推荐评审系统”进行推荐书填写和提交。推荐系统开通时间为2021年3月1日0时,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24时。

四、推荐材料要求
       1.推荐人应按照要求填写《中国毒理学杰出贡献奖推荐书》(附件4)并提供附件材料。
       2.推荐书须同时提交电子版和书面版两种。电子版在“2021年中国毒理学杰出贡献奖推荐评审系统”提交。书面版使用A4纸双面打印,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复印,推荐书表格及附件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4份。为便于评审及归档,装订《推荐书》等材料时,采用胶装,不加封面。《推荐书》至少1份为原件,并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
       3.候选人的业绩证明材料主要是近5年做出的成绩,包括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作为主编或副主编出版的专著、实际负责的重大研究课题、作为技术负责人处置的重大事件、以及作为主要贡献者完成的其他成果等。
       4.候选人对评审专家如有回避要求的,在提交推荐书的同时,向奖励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回避意见。
五、申报截止日期:
       推荐单位或个人于2021年3月31日24时前上传推荐书,并于2021年4月4日前将书面推荐书及书面推荐材料寄送至中国毒理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
六、申报地点及联系人:
       中国毒理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27号南门(100850)
       联 系 人:孔祥颖
       联系电话:010-66932387、68187038
       中国毒理学会网址:http://cstmeeting.chntox.org/meeting/19


《中国毒理学会科技奖励章程》(附件1)
《中国毒理学杰出贡献奖实施细则》(附件2)
推荐名额(附件3)
《中国毒理学杰出贡献奖推荐书》(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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