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奖励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2023年度中国毒理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1-07点击:1294次

关于开展 2021-2023年度中国毒理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推荐工作的通知

中国毒理学会获得第七届(2021-2023年度)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2个名额(其中一个为自筹经费),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21-2023年度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和《中国毒理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中国毒理学会决定开展2021-2023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由于时间短任务重,请有意申请的老师务必在2022年1月14日中午12点前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包含申请表和附件支撑材料扫描件),同时快递寄出纸质版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发挥学会智力汇聚优势,在全国毒理学相关领域中发掘具有潜力且需要支持的青年人才,并结合学会已有学术资源与平台,促进青年人才的成长与提升。

二、推荐条件

1. 重点支持在毒理学领域自主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2. 年龄32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 重点支持学术研究处于起步阶段且具有一定学术发展潜力的,由毒理学领域有关高校科研院所院士、首席科学家、杰青、学科带头人以“传帮带”的方式亲自指导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4. 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或团队能够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和政策支持,共同促进其成长;

5. 中国毒理学会个人会员(2021年1月20日之前入会)。

三、支持内容

经评选最终提交至中国科协的青年人才托举对象将获得每人每年15万元专项资助,用于支持青年人才托举对象参与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国际组织交流任职、科研成果转化实践等。每年度考核评价合格者将连续获得三年资助。入选自筹经费托举名额者,筹集经费每年不低于15万元。

四、提名方式

1. 由中国毒理学会有关专业委员会提名。每个专业委员会只能提名1名人选。

2. 符合条件的学会青年会员自荐,并获得3名本领域本行业的学科带头人、首席专家、杰青认可,其中需明确一名主要负责专家,可对青年人才的后续发展给予针对性指导。

提名专家应对提名人选相关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科研规范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并确保符合保密规定。

五、其他事项

请各专业委员会及青年会员将推荐材料电子版于2022年1月14日中午12点前提交至学会秘书处邮箱,纸质版材料在此日期前快递寄出,逾期不再接收。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一式9份(其中原件1份),有关证明材料1份。所有提交材料均不得涉密。

联 系 人:铁轶、关华

联系电话:010-68183899、18612260711、13521333496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88号10C11中国毒理学会

电子邮箱:cst@chntox.org 


附件:1. 中国毒理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细则(试行)

          2.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表


中国毒理学会

2021年1月7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2022-2024年度中国毒理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 2020-2022年度中国毒理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推荐工作的通知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