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9点击:1411次
关于开展 2023-2025年度中国毒理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推荐工作的通知
中国毒理学会经过申报和答辩获得第九届(2023-2025年度)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3个名额(其中一个为自筹经费),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和《中国毒理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中国毒理学会决定开展2023-2025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由于时间短任务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发挥学会智力汇聚优势,在全国毒理学相关领域中发掘具有潜力且需要扶持的青年人才,并结合学会已有学术资源与平台,促进青年人才的成长与提升。
二、推荐条件
1. 重点支持在毒理学领域自主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2. 年龄32周岁以下(即被托举人应为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含),女性或医学领域可适当放宽至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含));
3. 重点支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从事基础研究和“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4. 重点支持学术研究处于起步阶段且具有一定学术发展潜力的,由毒理学领域有关高校科研院所院士、首席科学家、杰青、学科带头人以“传帮带”的方式亲自指导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5. 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或团队能够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和政策支持,共同促进其成长;
6. 中国毒理学会个人会员(2022年8月20日之前入会)。
三、支持方式
经评选最终提交至中国科协的青年人才托举对象将获得每人每年10万元专项资助,用于支持青年人才托举对象参与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国际组织交流、任职、科研和成果转化实践等。每年度考核评价合格者将连续获得三年资助。入选自筹经费托举名额者,筹集经费每年不低于10万元。
四、提名方式
1. 专业委员会和青年委员会提名:由中国毒理学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和青年委员会提名,每个专业委员会可提名1名人选。
2. 专家推荐:符合条件的中国毒理学会青年会员获得本领域本行业的学术带头人、首席专家、杰青等3名专家的推荐,其中需明确一名主要负责专家,可对青年人才的后续发展给予针对性指导。
专委会和提名专家应对提名人选相关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科研规范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并确保符合保密规定。
五、其他事项
请各专业委员会、青年委员会及青年会员将申报材料(见附件)电子版于2023年9月15日下午18点前提交至学会秘书处邮箱,纸质版材料需在此日期前快递寄出,逾期不再接收。纸质材料包括:推荐表原件1份(签字盖章),有关证明材料1份。所有提交材料均不得涉密。
联 系 人:铁轶、关华
联系电话:010-68183899、18612260711、13521333496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88号10C11中国毒理学会
电子邮箱:cst@chntox.org
附件:1. 《中国毒理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细则》(试行)
中国毒理学会
2023年8月29日